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妥善安排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中央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我院离退休教职工二十年来为学院的发展、壮大,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对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离开工作岗位后,许多人仍然奋斗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离退休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院人员的共同责任。做好离退休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按“更好地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发挥他们的作用”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岗位责任制,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服务工作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切实做好离退休工作。
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继承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干部、老年人的关心爱护,是做好离退休工作的依据。
三、学院设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院的离退休工作。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和完善离退休工作管理服务的办法和实施意见。
(2)定期召集会议,督促、指导、协调学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共同做好全院离退休工作。
(3)检查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 定期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的情况,征求老同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解决离退休教职工的实际问题,为离退休教职工排忧解难。
(4)进行老龄问题的研究,制定学院老年事业发展规划。
(5)调查研究离退休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表彰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四、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
五、校离退休工作处是学院离退休工作的职能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服务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离退处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安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
六、 各系、各单位成立离退休工作管理服务小组,成员由党总支(支部)书记,部门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秘书)及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主成,其职责是:
(1)将离退休工作列入每学期工作计划和领导的议事日程。支持配合离退休工作处开展工作。
(2)教育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尊老、敬老、爱老,发动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事,对孤老、无子女老人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3)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和系 、部门的工作需要,结合离退休人员的专长和健康状况,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在生活上关心、体贴老同志,做好重大节日的慰问。及时探望和慰问本单位生病和住院的离退休老同志,对孤寡老人和无子女在身边的老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5)注意听取离退休同志的意见,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
(6)会同亲属做好去世离退休人员的丧事料理和遗属抚恤工作。
七、 离退休工作是全校性的工作,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帮助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主动为离退休教职工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八、学校各单位应为离退休教职工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支持、鼓励离退休教职工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撰写回忆录和专题性文章、著书立说、继续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参加考察干部、调查研究、指导和帮助年青干部做好工作、关心下一代、开展科技服务、参加社区活动和社会公益方面的活动。
九、加强宣传教育。离退休工作是党的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宣传教育,使全院人员认识到离退休教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我院建设的有功之臣,他们不仅在历史上有过重要贡献,而且在长期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对学校今后的工作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要尊重爱护离退休教职工,虚心向他们请教,热忱体贴、照顾他们,在我院形成一个敬老尊贤的优良风尚。